一、总则

      版画是世界三大视觉艺术之一,与雕塑、绘画相比具有相当独特的艺术特性,但由于其同印刷技术密切关联,并属于复数艺术品,因此长期以来一直受到误解,没有被重视,其实版画是作者借助印制技法进行创作的纸质画,其难度、表现力都具有自身的独特性,并不是复制品、印刷品。藏书票是版画艺术中分离出来的具有其个性的袖珍艺术品,500多年来受到许多文化人的青睐,由于藏书票的复数品特性,常常容易同复制版画、印刷品混淆在一起,也常常由于印制的不规范、印数标签的不规范等等因素,阻碍了版画藏书票艺术的发展和市场化的进程,为此弗闲斋制定本条列,旨在让藏书票能够在规范化的道路上前进一步,使藏书票市场诚信、有序、规范、健康发展,为藏书票的繁荣打下良好的基础,此条例将广泛听取意见后实施。本条列是在弗闲斋涉及的范围内实行,但肯定会影响到全世界,因为规范化是大众的要求,是藏书票发展的要求,任何藏书票的不规范化都将被历史所淘汰,相信弗闲斋藏书票规范化条例的出台,一定会受到广大票友的支持,将按照条例来规范藏书票。

二、技法(版式)与标签

1.规范化的藏书票必须按照国际藏书票协会联盟(FISAE)认可的技法(版式)标记第29届国际藏书票协会联盟会议(丹麦,2002年8月)修订的标准如实进行标签。使用多种技法(版式)要全部标签清楚,例如:使用了雕刻、丝网、线腐蚀就要标签为C2+S2+C3。不标签技法(版式)的一律视作为不规范化的藏书票。

2.国际藏书票协会联盟没有认可的技法或新技法可以直接用英文或本国文字书写所用技法。

3.必须如实标签,不得假冒,如绘画、电脑设计、手工刻成大木刻等然后感光制成锌版、塑料版、丝网版、铜版质材的,必须标签为相应的技法,而不能标签为木刻、塑料版、铜版等手工技法,如无相应的技法标识,必须用英文或本国文字说明清楚。例如:木刻后感光制成锌版的要标识X5。感光制成塑料版的可以直接书写感光塑料版或标签为X5,不可标签为X1或X6。例如塑料版美柔汀可以标签为C8,如作者认为C8不能确切表达塑料版美柔汀技法时,可以直接用本国文字或者英文书写技法,不可以标签为C7。如感光后腐蚀的技法应该标签为照相凹版相应的技法,而不能标识为C3或者C7等。如运用多种技法中含有感光技法的也应明确标签。

三、印数与标签

1.印数必须一次确定不得任意扩大,可以缩小。可以一次印完,也可以分批印,但总印数不能改变。例如:总印数为100枚,那么第一次印刷可以印20枚,标签为1/100-20/100,第二次再印20枚,继续标签为21/100-40/100,直至总印数为100/100。不容许第一次印制20枚,标签为1/20-20/20,第二次印制20枚,再标签为21/40-40/40或者1/20-20/20(2),这样的标签均属于非规范化的藏书票。

2.取消SP、AP、PP等标识。考虑到外国历史原因和地区差异等因素,容许在一定的时间内使用(2014年之前),但必须包含在总印数内,例如总印数100,可以标签为1/100-80/100,后面的印数标签为81/100(ap)或(ea)-100/100(ap)或(ea);或者总印数100枚,编号的为1/80-80/80,ap或ea标签为I/xx-xx/xx,SP、PP等都可以列入总编号内,不再分列,如要说明可以标签为1/100(SP),1/100(PP)。

3.从2014年1月1日开始,规范化的藏书票一律以编号的为准,非编号的一律视作为非规范化藏书票。

四、制作年月与标签

所有规范化的藏书票必须标签制作年月,以创作第一次印制为准,不得任意变动,第一次印制时总印数确定后,在总印数内分批印制的,制作年月的标签仍按照第一次时标签。

五、签名

所有规范化的藏书票必须有作者的签名,要求创作者、制作者、印刷者为一个人完成,当三项为一个人完成时,标签一个人姓名即可,如有2人以上合作创作印制的,必须标签所有参与人的姓名,否则就视为不规范化藏书票。

六.宣传与推介

1.弗闲斋宣传与推介的藏书票必须符合规范化要求。

2.国内2006年1月1日开始创作制作的藏书票只有编号的(总印数确定的)才能予以推介,ap、ea、第二次印制的、假冒版式的等标签的不予推介。2012年1月1日开始创作印制的藏书票,没有编号、ap、ea、总印数确定后再印制总印数以外的第二次印刷的、没有标签技法(版式)的、假冒技法(版式)、签名不全的、没有制作年份,创作者印制者分离不标签完整的等所有非规范化的藏书票一律不再给予宣传与推介,弗闲斋网站、藏书票之友期刊、展示厅展示、展览等都不再接受宣传与推介。

3.国外2012年1月1日开始创作印制的藏书票,必须是符合本条列二、三、四、五条要求的,才给予宣传与推介。2014年1月1日开始创作的藏书票,除符合二、四、五条要求外,只允许编号的藏书票给予宣传与推介,ap、ea等标签的都将不再予以宣传与推介。

七、收藏与收购

1.凡符合本条列二、三、四、五要求的予以收藏和收购,非规范化的一律不予收购。

2.自2014年1月1月起新创作的书票,必须有确切编号的,ap、ea等不规范化的所有藏书票都不再收藏与收购。

八、网站拍卖

1.自2012年1月1日起国内藏书票2006年开始创作的藏书票,不规范化的藏书票主要是印数不规范标签的一律不准上拍。2011年创作的国内藏书票任何不规范的都不予上拍。

2.自2012年1月1日1日起国外藏书票2012年开始创作的必须符合本条例二、三、四、五条的要求才能上拍。2014年1月1日起所有新创作的藏书票除符合二、四、五外,必须有确切印数编号的才能上拍,ap、ea等一切不规范化的藏书票都不能上拍。

九、处罚

凡违反本条例的不规范化藏书票弗闲斋一律不宣传、不推介、不收藏、不收购、不得参与拍卖。如情节严重的,将给予曝光。

十、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由上海弗闲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解释。

 

     上海弗闲斋藏书票社  上海弗闲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011、7、18